律如果要树立权威并在现实中得到实施,就必须Р建立专门的法律责任制度,使违反该法律规定的人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Р明确法官对侦查的事后监督权对于保障司法对侦查活动的事后监督具有重Р要作用。Р(四)通过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完善促进检察机关执法作风的转变Р人民监督员以客观公正的立场来监督评议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可以Р增强自侦案件的办案透明度,促使办案人员转变执法观念,更加注重依法Р办案、文明办案,可以进一步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并使Р执法作风进一步好转,防止和减少了办案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人民监Р督员制度的目标价值,就在于其从外部对检察机关制约的刚性。要是人民Р监督员制度取得广泛的认可就必须解决“自己请人监督自己”的困惑与窘Р境,才能使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运行体现“体外监督”的刚性特质,才能使Р5Р制度具有更强的权威性,更强的生命力。Р参考文献Р1. 杨振江:《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问题研究》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5 年Р版。Р2. 谢佑平,万毅著:《刑事侦查制度原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Р2003 年版。Р3. 郝玲玲:《对英美国家侦查监督机制的认识与借鉴》?,南昌教育学院Р学报, 2004,第 4 期。Р4. 郭华:《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侦查监督问题探讨》?,政法论丛, 2000Р年,第 3 期。Р5. 赵旭光:《论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侦查监督》 ,莱阳农学院学报 ( 社会科Р学版 ) , 2004,第 9 期。Р6. 张培田:《检察制度本源初探》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0 年,第 5 期。Р7. 陈少林:《论辩护律师的在场权》 ,法学评论, 2000 年,第 5 期。Р8. 刘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理基础及现实思考》?,浙江工商大学学Р报 ,2005,(2) 。Р9. 邢古波,周伟: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维权作用》 ,政治与法律, 2002Р年,第 4 期。Р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