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还可按现行差旅费开支标准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十六、要给离休干部配备必要的车辆。 地专级以上的离休干部, 按同级在职干部的配车规定配备车辆。 县以上老干部工作部门和干休所, 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配备车辆。供离休干部看病、学习、公出使用。所配车辆应首先从各单位现有车辆中调剂,不足部分由上级有关部门负责解决。十七、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的,按照顾在职干部的规定,由当地人事、劳动部门负责调一名在外地工作的子女(包括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到离休干部安置居住地工作。十八、离休干部不占在职干部的编制, 由发给离休工资的单位单列编制,?定期报送编制主管部门。离休干部所需的各项经费(包括工资、生活补贴、粮食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冬季取暖补贴、福利费、公用经费、探亲路费、护理费、购置病残工具补助费、建房费和按规定配备汽车等项费用)?,由所在单位列入预算。行政单位在其他行政经费、 事业单位在有关事业费项下的 “离休退休人员费用”目内列支。企业单位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所需各项经费,?由原单位汇交接受安置单位支付。 易地安置已由接受地区支付退休费的退休改离休干部,?由接受地区的干部、 人事部门单列编制, 并负责各项经费的预算编造和支付工作,?由“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类”的“离休费”中列支。由组织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 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 离休后所需的各项经费,可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在企业、事业费中开支。十九、有离休干部的单位, 每年按每个离休干部一百五十元计算,?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作为特需经费列入预算,?统一掌握, 主要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二十、在举行重大庆祝会、 纪念会时, 要请离休干部的代表上主席台或荣誉席就座。各地区各系统和离休干部的所在单位,可因地制宜地为离休干部开展政治、文体活动,因陋就简地设立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