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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厂航煤装运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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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查合格并记录车号、做好检查记录,才可付装车台装车。Р(五)回空车每循环五次特洗一次,由军代表和中航油驻厂代表掌握,到时通知储运单元执行。Р(六)对于非运输航煤专用车,需检查其特洗证明并且铅封需完好。Р(七)回空车没有签封,则需按特洗SH0164标准进行洗刷。Р第五条装船管理Р(一)验仓及装船程序Р⑴.船舱的检验工作由生产技术管理部计量岗位兼职验仓员协同军方或中航油驻厂人员以及船方三方人员负责验舱,公司兼职验仓员负责开具并保存检验报告单。Р⑵.公司兼职验仓员负责将验仓结果电话报告至运行调度,运行调度在接到验仓合格报告后才可通知储运单元和油港调度开泵,开始装船的操作。Р⑶.装船完毕后,计量岗位兼职验仓员负责将所装运船舱铅封。Р(二)验仓及装船规定Р⑴.公司兼职验仓员应协同军方或中航油驻厂人员检查船舶的《航海日志》及《油料装卸记录》等文字记录资料,并对其每个船舱进行验仓。Р⑵.对于船舶前三载运输油料均为航煤的船,装船时不需再采样,只需向军方或中航油提交上次装船产品罐合格证即可。Р⑶.对于船舶前三载运输油料为非航煤的船,应检查船舱的特洗证明等材料后再验仓。Р另外,运行调度应提前通知检验中心装船、开泵的具体时间,检验中心采样人员(准备好必备的器材)应在开泵前到达泊位并上船,当每舱装至500毫米深度时,采样人员开始取样(其部位以250mm高采样器放至舱底,上口部刚好取其中部样),对各舱混合样测定外观、密度、闪点、冰点四个项目。前两项必须当时作出结果,合格后才可继续装船,后两项随后作出结果,由检验中心出具“500mm检验报告”。如上述四项有一项不合格,检验中心应立即报告运行调度,运行调度通知储运单元及油港调度停止装船,并由运行调度组织进行检查原因后再行决定处理办法。Р第六条公司应做好航煤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保存培训资料。Р 第七条本规定由生产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本规定由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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