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Р1Р论好意施惠致害他人之侵权责任——以两起好意施惠侵权案例为分析样本Р引言Р好意施惠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比如帮邻居照看孩子,搭便车,代投邮件等Р等,它体现了人与人之间互助的良好道德,是一种值得鼓励和提倡的行为。它与法律行Р为、事实行为具有本质上的不同,具有独特的研究价值。正常情况下,好意施惠行为属Р于道德范畴,不受法律调整,法律也无须介入。但社会生活风险无处不在,尽管施惠人Р往往出于良好的动机,好心办坏事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比如好意同乘中发生车祸致人伤Р亡,帮邻居照看小孩因疏忽使其受伤等等。此类悲剧发生后,受害人的损失究竟该由谁Р来承担,人们常常感到非常困惑。在不少人看来,做好事是不用负任何责任的,因为“无Р利益,无责任”。同时也有部分人认为,善意帮助他人的行为固然值得肯定,但一旦有Р过失却一点责任都没有,也说不过去。是否将这些提供善意帮助但给他人造成一定损害Р的行为作为一般侵权行为对待,要求实施帮助的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一直以来争Р论不休。一边是对受害人人身、财产权利保护的呼吁,另一边是对苛以施惠人过重责任,Р会令社会陷入道德危机的担忧。法律与道德在这个问题上激烈交锋。学界对好意施惠致Р害他人这一问题研究甚少,理论研究的匮乏给好意施惠侵权纠纷的解决带来了极大的困Р扰。对好意施惠侵权责任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有助于找出能够平衡双方利益,妥善解Р决矛盾冲突的方法。早日形成解决这类问题的共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司法上的差Р异,以保证其公平、公正和统一。明确好意施惠人的侵权责任,有助于教育引导全社会Р树立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谨慎注意义务,防患于未然。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