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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点商户日常管理细则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37KB

文档介绍
材丢失、损坏的,每次扣1分,处罚100元。Р9、经营间内不得存放具有安全隐患的易燃、易爆物品。违者每次扣1分,处罚100元。Р10、各商户展示柜台与所售卖商品应卫生有序。柜台上Р摆放杂物、有灰尘、柜台破损严重不及时处理的,每次扣1分,处罚50元。Р11、各店铺周围堆放垃圾、杂物较多,甚至将垃圾、杂物排放在公共区域的,每次扣1分,处罚50元。Р12、各商户经营过程中不适用文明用语,违反文明用语规范的,每次扣1分,处罚50元。Р13、商户强买强卖、野蛮经营商品的,每次扣3分,处罚100元。Р14、对消费者投诉处理不积极或出售不合格商品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扣2分,处罚100元。Р15、商户管理部门召集的会议、活动不积极参加,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处罚50元。Р16、景区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商户不服从管理,对工作人员有极不礼貌行为的,每次扣5分,罚款200元,出现辱骂甚至殴打工作人员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扣10分,处罚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Р三、奖励办法Р景区对积极配合工作、热心参加各种活动并表现突出的商户给予加分奖励,计入日常考核中。Р1、积极配合景区管理,为景区发展献计策采纳者,加5分。Р2、文明经商,守法经营全年无顾客投诉发生,无吵架等现象发生的,加2分。Р3、维护景区正常经营秩序,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Р争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加10分。Р4、在景区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积极参与并由突出表现的,加3分。Р5、商户即使发现事故苗头,避免景区发生事故的,加10分。Р四、扣分淘汰标准Р自三月份后以每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具体标准如下:Р1、考核周期累计扣分达20 分的,取消优秀业户参评资格。Р2、考核周期累计扣分达30 分的,予以警告。Р3、考核周期累计扣分达40 分的,予以停业整顿三天。Р4、考核周期累计扣分达50 分的,景区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合同, 同时一切责任由商户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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