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 一上:单位上报部门预算建议草案。11月1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按本方案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草案文本,并提供10月份工资花名册及相关资料,报送县财政局。Р 一下: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县财政局对部门上报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提出部门预算建议数,于11月25日前向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Р 二上:单位修改上报预算草案文本。各部门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调整本部门预算草案,于12月1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审核汇总。Р 二下:财政部门批复下达预算指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在30日内批复到各部门。Р 六、有关要求Р 强化预算约束意识,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组织领导。县财政部门成立预算编制工作小组,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县部门预算汇编和初步审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是部门预算编制主体,具体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县级预算一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必须严格按预算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对预算进行调整。Р 适应财政改革要求,不断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各单位要主动调整财务管理方式,加强部门预算基础数据收集,把工作重点由过去注重资金分配、资金划拨转移到科学申报预算、细化项目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上来,实现部门预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有机衔接。Р 深入推进依法理财,接受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依法接受人大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继续推行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草案人大审查制度,并在全县人代会召开期间接受人大代表审阅,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水平。Р (四)坚持勤俭节约理念,从严从紧编制县级部门预算。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牢记“两个务必”,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思想,认真处理好部门需求与财政供给的矛盾,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车辆、会议等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到重点支出项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