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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陪同领导干部接访值班制度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律师陪同领导干部接访值班制度Р Р Р 一、为深入开展律师陪同领导干部接访工作,正面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提升信访案件处理的公信力,促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特制定本制度。Р 二、县司法局负责陪同接访律师的考察和遴选,陪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Р (一)具有较高的行政法学知识和实践经验及业内权威性: Р (二)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政治素质强,热心公益,乐于奉献: Р (三)能够保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投身信访工作。Р 三、陪同律师由县政府统一颁发聘书。Р 四、实行陪同接访律师轮流值班制度,保证每次领导接访均有律师陪同。县司法局根据各自律师的特长,负责安排值班顺序。Р 五、律师参与接访的职责: Р (一)解答法律资询; Р (二)思想疏导、化解矛盾纠纷; Р (三)提出司法建议; Р (四)法制宣传教育; Р (五)引导涉法涉诉信访人依法仲裁、诉讼、行政复议: Р (六)提供法律援助; Р (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Р 六、陪同律师应尽职尽责,按时参与接访,不得无故缺席或中途离岗,确有特殊情况的,要提前向县信访局和司法局报告,并安排好其他陪同接访律师替岗。Р 七、陪同律师待遇每日150元,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县信访局负责值班律师的考勤和待遇发放工作,陪同律师待遇一月发放一次。Р 八、县信访局与司法局应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规范陪同律师接访工作。Р 九、县信访局与司法局要定期组织开展情况通报会和陪同接访律师座谈会,认真听取律师在参与陪同领导干部接访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Р 十、信访案件调度会、听证会或其他重要活动需要律师参与的,由县司法局负责律师的调度和指派。参与律师的待遇按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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