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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规定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33KB

文档介绍
政策,妥善处理;对诉求过高甚至无理的,应明确告知信访人不予支持,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劝其息访。下访活动结束后,要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工作报告,报工委。喀什地区教育工委、教育局信访突出问题领导包案制度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维护好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包案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二、包案范围:(一)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及领导批示的信访问题;(二)涉及多个部门或单位,久拖未决的疑难信访问题;(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危及社会稳定的信访问题;(四)重大集体访、重复上访反映的信访问题;(五)缠访、闹访人员的化解和稳控问题;(六)赴自治区、进京上访的信访问题;(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突出问题;(八)委局领导接待来访群众中的难点案件。(九)其他需要领导包案的问题。三、包案程序:(一)由纪检监察室排查梳理信访突出问题,制定包案方案,提交工委研究。(二)工委召开会议研究领导包案方案,由信纪检监察室下发领导包案通知。四、包案要求: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要亲自过问,亲自办理,对案件的处理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负责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包人员稳控。对已处理终结,但上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满的,包案领导要研究人员稳控措施,包人员稳控,确保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领导包案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包案领导,按期处理包案案件,做好归档及结案上报工作。对按期不能结案的领导包案案件,包案领导、责任部门要提前上报不能结案的说明。对无法解决的包案案件,包案领导要及时上报工委。工委对领导包案结案的情况要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结案标准的,退回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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