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约谈的针对性;Р约谈对象可以视情况准备书面材料。Р(四)进行约谈。 派驻纪检组组长与约谈对象进行谈话。Р谈话过程中,派驻机构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参加约谈,负责Р做好谈话记录和服务等工作。Р(五)整理记录。约谈结束后,参加约谈的工作人员要Р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谈话记录进行整理,并呈报派驻纪检组Р组长审阅和签字。派驻纪检组组长审阅和签字后,谈话记录Р由派驻机构负责存档。Р(六)解决问题。对约谈对象反映的问题,由派驻纪检Р组组长视情况,按有关规定提出办理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向Р约谈对象进行反馈或答复。Р和约谈事项的缓急程度等,可由派驻纪检组组长别行确定约Р谈的程序和步骤。Р党员干部工作的责任主体,派驻纪检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Р派驻机构和派驻纪检组组长要积极争取驻在部门支持、配合Р和协助搞好约谈工作。Р委托派驻纪检组副组长及派驻监察室主任约谈驻在部门党Р员干部。Р合、协助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谈驻在部门党员干部。驻在部门Р党组(党委)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支持和参加约谈,Р引导和鼓励党员干部大胆向派驻机构汇报思想、提供真实情Р况,保证约谈工作的正常开展。Р责的态度,客观、真实、准确地表达思想,反映情况,提出Р意见。Р情况及时进行梳理汇总,综合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对约谈Р中发现的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运Р行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Р提出相应的工作对策和整改意见,视情况和规定提交驻在部Р门党委(党组)。Р人员,对约谈的内容、材料等必须严格保密,如发现泄密问Р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Р的思想认识,使之感受到约谈是一种是重视、关怀和爱护;Р积极营造良好约谈氛围,实行和谐约谈、互动约谈、双向约Р谈,提高约谈效果。Р勤政廉政、思想作风方面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约Р谈,提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提出建议和要求,Р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