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 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全县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功能不强,分布不均、效益不好的基本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Р 林地供需矛盾突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全县林地用地需求剧增,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Р 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经费不足。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林业呈现出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林权结构分散化的新格局,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点多面广,无专项工作经费,尤其是林业执法经费短缺,装备和手段落后,难以适应繁重的管理工作需要。Р 林政管理难度大。当前我县林业基层执法人员不足,执法装备落后,加上林区面积大,林政资源管理困难,林木偷盗、非法占用林地现象较为严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Р 松脂采集仍不规范。尽管我们在加强松脂生产管理,促进科学、规范采脂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受高额利润的驱使,违规超强度采脂的现象仍相当突出。Р 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管理不规范。虽然国家已规定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不纳入限额管理,但由于我县非林业用地实际面积、界限与林农持证的面积、界限出入较大,有的地块未经过确权,且非林地上的林木数量较多,林权纠纷也多,我县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一直纳入限额管理,受限额指标控制,林农不得自主经营,挫伤造林积极性,非林地上无证采伐、盗伐林木现象突出,林区存在不稳定因素。Р “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不足且结构不尽合理。根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森林资源消耗量调查,全县森林资源年净生长量为100.8万立方米,年消耗总量约为57.8万立方米,而上级批准我县执行的“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52.09万立方米,其中:天然林14.74万立方米,人工林37.35万立方米,天然林采伐限额较少,仅满足非商品性森林资源消耗都不够,无法安排天然林商品材采伐,林产品加工企业原料短缺。森林采伐限额总量不足且结构不合理,严重制约着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地方林产工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