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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场所管理制度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音碟机、点歌设备、投影仪等文化活动器材;建有室外文体娱乐活动场地,以供居民开展文化、体育等活动;宣传窗、黑板报要求每年不少于4期,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总长度不少于2米。投影仪、图书、设备等财物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失遗失应照价赔偿。要爱护公共财物,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计算机、投影仪、摄影仪、摄影器材等设备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拆卸。出现故障时应由懂技术的工作人员或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财产安全和正常使用。开放使用制度文化活动室实行定时开放制度。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4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具体开放时间,可根据群众需求确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开放时间可作适当调整。开放时间和注意事项应在醒目位置儿公布。文化活动室要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和拓宽文化活动室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功能。图书阅览室管理参照农家书屋管理制度。根据文体娱乐活动需要使用有关活动器材,爱护室内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计算机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要讲究文明礼貌,维持公共秩序,禁止大声喧哗、吵闹。注意公共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管理人员职责文化活动室要配有1名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具有较强责任心和管理能力,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规定,热爱文化公益事业,热心为群众服务。负责文化活动室的全面工作,制定居委会文化工作的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负责文化活动室的日常性工作,具体负责文化活动室日常开放运行工作,做好接待群众、值班卫生等事务。组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认真收集开展活动的档案资料。进行日常图书管理,辅导群众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种资源。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节日文化活动。协助上级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按上级要求配合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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