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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公路二标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管理办法(最终)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x  |  页数:59 |  大小:129KB

文档介绍
核实签字后,作为核发工资、核定就餐情况的依据。Р第十三条考勤记录:上班出勤“√”,迟到“-”,因公出差“○”,婚假“☆”,事假“△”,探亲“口”,旷工“X”,丧假“★”,病假“⊕”,工伤“⊙”,轮休“◎”,年休“*”。第四章出差、休假规定Р第十四条项目工作人员出差或休(事)假,应填写《出差审批表》或《休(事)假审批单》,按规定逐级审批。凭《出差审批表》或《休(事)假审批单》登记考勤,按财务规定报销有关费用。Р第十五条填写《出差(事假)审批单》时,必须写清楚出差时间、天数,出差地点和具体事由。办理请假手续后,及时将《出差、休(事)假审批单》交项目综合办公室,回到项目后要及时销假。考勤人员凭《出差、休(事)假审批单》中实际的起止时间做考勤记录,凡没有《出差(事假)审批单》和没有销假的,按旷工对待。Р第十六条项目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出差或休(事)假审批手续时,由本人直接用电话向上一级领导请假,并同时通知综合办公室,回来后按程序补办手续。Р第十七条因公出差或因事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时,应及时向项目主管领导电话汇报情况,请示续假,并通知综合办公室。Р第十八条已办好出差、休(事)假手续,因故不能出差、休(事)假或提前回项目的,应及时到项目综合办公室办理退(销)假手续,既不退(销)假,也不上班的按以下方式处理:Р1.出差:按旷工处理。Р2.休(事)假:按休(事)假处理。对于超出请假天数还不上班的,将按旷工处理。Р第十九条每年休假时间。探亲假,每次20天(未婚)--30天(已婚),以上均不包含往返路程天数(每年只享受一次)。往返路程费用每年只允许报销一次,乘车标准按公司相关有效文件执行,职工每年请探亲假次数最多不得超过5次。Р请假原则:尽量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经批准后方可安排休假;年假,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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