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等资料;Р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Р第五章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聘请Р第七条在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时,医院相关部门应当对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进行评价,考虑以下影响独立性的因素:Р1.审计机构的合法性;Р2.审计机构的专业性是否与审计事项之间存在关系;Р3.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因素。Р第八条在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时,医院相关部门应当对第三方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进行评价,考虑其专业资格、专业经验与声望等;Р第九条在第三方审计机构为医院服务前,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Р1.审计服务目的、范围及相关责任;Р2.专家服务结果的预定用途;Р3.审计利用相关资料的范围;Р4.报酬及其支付方式;Р5.对保密性的要求;Р6.违约责任。Р第六章 审计程序Р 第十条 医院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相关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Р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和协助,如实向审计人员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Р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发现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建议。审计终结,审计组应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然后提交医院相关主管部门,审计内容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由单位负责人及时协调;Р第七章 法律责任Р第十三条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第十四条第三方审计人员对提出的观点和结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