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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6.3 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培训总结应及时进行存档备查。Р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Р7.1 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上级公司、电网、安监、消防等机构安排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公司生产部、XX组织实施。Р7.2 生产部对XX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情况及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XX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Р7.3 XX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生产部有责任督促其尽快完成,情节严重者,生产部有权向公司领导报告,经批准后对责任XX的场长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做出处罚:Р7.3.1未及时制定并上报下一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Р7.3.2未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或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者;Р7.3.3培训考试不合格,XX场长仍允许其继续上岗从事相关工作;Р7.3.4未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或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没有做到位;Р7.3.5 未及时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Р7.4 对于公费培训人员考试未通过、没有取得合格资质者,及在职期间自费培训取得资质者,是否进行考核奖惩、费用报销等相关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本制度中不予做出详细规定。Р8、检查与考核Р8.1 制度负责人:由XXXX负责人担任,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性。Р8.2 制度执行人:由XX生产人员担任,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见。Р8.3 XX组织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和评价,对检查和评价结果进行审批,检查和评价记录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三年。Р9附则Р9.1 本制度由XX河北分公司XXXX负责解释。Р9.2 本制度试行一年,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Р9.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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