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落到实处,达到总体目标要求,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成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集中行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Р(六)持续改进阶段(10月27日-11月15日):结合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活动阶段性工作及具体情况,适时穿插督导检查,召开总结会议,研究分析重大事项,制定工作策略措施。加大管理考核力度,抓紧抓好落实各项工作。并不断的有计划的组织自查,查漏补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大力宣传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宣传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树立Р医院的良好形象。建立完善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市卫生计生委、区卫计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工作信息。Р(七)组织迎查阶段(11月下旬-12月上旬):全院上下要高度重视,不断发现新的问题,总结和挖掘活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将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工作作为常态化,不要搞“一阵风”,稳步提升。市卫生计生委会制定督导标准,成立督导组,在12月下旬对各地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督导分过程督导和结果督导,分别采取暗访和现场检查的形式进行。对发现工作不力或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约谈和相应处分,将督导情况通报医疗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并相应扣减当地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分数。Р医疗服务质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市卫生计生系统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社会满意度、和谐医患关系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利用我院与潍坊市人民医院融合发展的机遇,切实把我院的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医院各项工作提升一个新的台阶。最终达到患者、政府、医院职工“三满意”的目标。Р潍坊市XX区人民医院Р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