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管理Р4.12.1公司应注重对负债的管理工作。负债是企业的筹资渠道之一,公司应严格管理并控制其规模。Р4.12.2公司对外借款,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等最高权力机构批准或授权。公司向集团公司资金运营管理中心申请内部贷款须经集团公司批准。Р4.12.3公司要加强应付票据的管理,要设立应付票据登记簿或备查账,详细登记每一笔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等详细资料。票据到期付清款项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应付票据应视同现金及其他有价证券一样,要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并落实管理责任。Р4.12.4公司对应付账款应逐笔登记,并定时进行清理,对符合手续的到期款项应及时兑付。Р4.12.5公司应强化对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的管理。有关款项的支付必须根据有关管理细则执行,要强化内控程序,原始凭证和领款人签字必须健全,不得从应付工资和福利费中支付与其管理政策不相吻合的款项,应付工资不得超额提取,不准赤字支付,无正当理由,不得跨年使用。Р4.12.6公司应依照税法有关规定严格纳税,正确计算应缴税金,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Р4.12.7公司的应计利息支出,应根据不同财务会计政策,计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开办费等有关项目。并根据负债到期日银行及金融部门计息时间,编制还款计划,由财务部门平衡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