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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委托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特殊情况经审计局同意除外。(2分)Р4. 结算书后应附工程量计算底稿。(2分)Р5. 所有资料严格按审计局要求的《存档资料清单》装订。(2分)Р6. 审核报告、现场取证资料(含现场踏勘记录、照片等)、对账记录、工程结算文件(神机妙算或共有计价原始文件)及工程量计算底稿(含图形算量文件)必须打包整理并刻录成光盘,牢固粘贴在正式报告封底内页,并确保光盘内容与最后定稿内容一致。(5分)Р第五条奖励加分(20分)Р(一)发现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视情况进行奖励,最高分值10分。Р(二)提出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的,视情况进行奖励,最高分值10分。Р第六条考核结果使用Р(一)每个委托项目审计完成后,投资股应根据量化后的考核内容(见附表),按照中介机构履行职责情况及时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计分。Р(二)项目考核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记入中介机构考核档案,作为中介机构年终综合考核评分的依据。Р(三)考核奖惩Р(1)优秀中介机构奖励Р①对服务期间项目考核平均分前三名,且平均分在85分以上的中介机构,优先考虑下次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如中介入库须实施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投标时加5分;Р②单个项目考核分达到85分。奖励再次参加下一轮摇号。Р(2)对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中介机构和审核人员给予相应处罚:Р①考核得分在70分(不含)~60分的,扣减中介机构审核费用的20%;Р②考核得分在60分(不含)~50分的,扣减中介机构审核费用的50%,同时暂停一轮项目摇号;Р③考核得分低于50分的,扣减中介机构该项目全部审核费用,同时暂停两轮项目摇号,其项目主审人员和复核人员在协议服务期内不能再接受项目服务,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处理;Р④累计两次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清出中介机构库,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处理。Р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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