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及时介入调查,向市人社局、区主要领导报告相关情况,加强与XX经开区联系沟通,通过XX街道司法所、劳动保障站对项目负责人和农民工代表进行了询问调查,进行政策解释,督促建筑承包和劳务承包单位限期支付民工工资,稳定了农民工情绪,避免了过激行为的发生。另外XX市XX区新华泽酒店因市总工会要收回对外租出的门面,未及时补偿员工;湖南佳友栈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苏荷酒吧因经营不善未结算支付员工工资等问题,我局认真接待听取了来访群众的Р诉求,进行了政策解释,引导他们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进行维权,同时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信访接待中心、区公安分局和相关街道、社区加强沟通,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针对因经营不善停止经营的小微企业,员工要求协调解决劳动报酬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及时处置,认真进行政策法规解释稳定了员工情绪,开通仲裁“绿色通道”,引导员工代表收集证据,申请法院保全单位财产,维护当事人权益,有效防止了事态蔓延扩大。Р二、存在的问题Р(一)部分企业经营受全球经济下行影响,我区目前现状来说,部分小微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有部分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处于停工或关停状态,劳资双方原先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悄然发生一系列变化,继而引发劳资冲突,导致劳动争议纠纷的案件不断增加,但是我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缺乏人员力量和设施设备,不能满足监察执法需要。同时劳动仲裁没有明确编制人员,监察和仲裁面临工作头绪多,人员少,工作职能交叉的矛盾,需要调配有专业知识,热心劳动监察工作和劳动争议纠纷处理的人员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Р(二)基层调解组织乏力。目前街道调解中心和企业调解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上,出现人手不足、政策不熟、办法不多的现象。企业工会职能渐趋弱化,在处理劳动争议上信心不足,威信不够,劳动争议内部调处机制的作用有限,不能及时在基层和企业内部化解争议纠纷,导致争议双方更加对立,加大了矛盾的调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