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工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生产过程是否使用适宜的文件和生产设备,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过程是否使用适宜的文件和测量设备,产品是否得到适宜的标识和防护等,以及由此存在问题引发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必要时做好记录。Р5.4.2 生产外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可依合同或附件中约定由外包方根据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但应将所有让步放行的处置记录副本交本公司代表或质量部备存,并且本公司保留对此类处置的最终决定权。Р5.4.3 外包方应对外包过程的最终产品进行自检,并在交付本公司或顾客前提供以下记录:Р产品出厂报告(包括关键结构检测记录,提交给本公司代表);Р产品合格证(随产品);Р合同或附件中约定的其他记录,Р5.4.4 外包生产过程验收中或工程使用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按本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只有所有不合格得到了纠正或被批准让步接收,方可接受或使用该产品。Р5.5 公司各单位配合管理内容Р5.5.1 质量问题处理,当质量问题发生,经外包方人员分析,认为需要公司内部的技术,采购,质量,供应链等部门提供协助时,由外包方联络人向供应链部申请,供应链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责任部门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质量工程师和外包方人员对具体最终处理决定的落实进行监督,并验证其有效性。Р5.5.2 生产线停线流程,对外包方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生产线停线,相关部门应配合质量部的外包方的停线要求,并召集相关部门一起参与对质量问题进行攻关,以找到根本原因并有针对性解决。对有紧急出货要求的产品。供应链部要制定临时措施,并书面致质量部确认紧急发货需求。质量部将会同供应链部,销售部,技术部,对已发货进行追溯,并要求在再次发货前根本上解决此质量问题。Р6 相关文件Р6.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Р6.2 《纠正及预防措施控制程序》Р7 相关表单Р7.1 《停止,恢复,减少采购申请单》Р7.2 《生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