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的方式引入对不当得利的解析, 案例具有典型性: 某甲有6岁之子与某乙7 岁之子同在丙家游玩, 乙之子不慎毁灭丙价值一万元的录音机, 甲误以为是其子所为, 即对丙赔偿同类型等值的录音机, 丙不知而受领之,并即将该录音机以 1.1 万元让售予丁。这种情况下如果并将该录音机赠与丁时如何? 整体分析以此案例展开,将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解析具体, 笔者将分类整理如下图: 在给付型不当得利类型中, 在二人之间的给付不当得利比较好判断。但是如果是三人之间呢?该对谁为给付行为呢?这是一种利益的衡量和比较而非单单是一种概念的理解。下图可以非常清晰地表现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该如何处理。甲向乙购车,转售于丙。然后约定丙可以向乙直接请求给付。此时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上图。分别存在三种情况的不当得利请求权: ①补偿关系不存在。此时乙为利益受损方,而虽然受益人是丙, 但是乙向丙为给付是为了清偿甲对第三人的债务。我的理解是从是否存在法律根据上看, 甲和乙补偿关系不存在, 即不存在法律上的原因, 故乙该向甲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②对价关系不存在。同理分析,丙和甲之间的买卖契约不存在, 欠缺给付目的, 不具有法律上的合法根据。因此甲该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③补偿关系和对价关系均不存在。此时王泽鉴教授认为构成了双重瑕疵。同理,应该分别由乙向甲,甲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通过上面例子, 我们可以清楚地分析出三人之间的不当得利请求权关系。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看哪一对当事人之间丧失了法律上的合法根据。这可以帮助我们迅速地梳理和分析多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6 、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根据侵权行为法的体系构成, 可以将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其进一步划分可以总结如下图: (七)其他请求权除上述请求权之外, 还有遗失物拾得的费用、报酬请求权、邻地所有人之偿还损害赔偿请求权、越界建筑而生的请求权、共有人的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