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的进场施工时间要求。 1.3 工期的延长并不附带任何额外费用,在工期延长时间所增加的项目也按原定合同内单价计算费用。 2 在此之前,我司已对本工程的现场情况、合同性质、承包范围、工程内容、付款方式、工期及罚款、保修期等所有合同内容已完全了解,无任何异议。 3 工程开工前, 作为一个成熟的承包单位, 我司将合理安排好开工准备, 例如安民告示、做好工地附近的地况、房屋状况的取证调查等, 同时对于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施工扰民等环保问题, 如有, 则由我司承担相应费用及法律责任,我司已充分考虑并制定相应措施,不会影响工期及有任何费用索偿。 4 我司了解发包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保险尚未投保, 我司将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保险及我司自有员工的人身保险、机械险、材料险, 同时承担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的责任, 且保障发包方免除该项责任, 负责承担我司所购买保险内的免赔额, 其每次事故免赔额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同时,若有需要或按相关规定需我司购买之保险由我司自行负责购买。 5 当本工程发生设计变更或增减工程内容时,我司会按发包方指令立即执行该工作,而不会以发包方/顾问估算师未确定单价、价格而停工或拖延执行相关工作。 6 我司将在发包方向我司发出正式合同文件后的 7 个日历天内签署正式合同文件,否则发包方可无条件中止已签署之中标通知书。 7 我司将会在签署本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后立即按照中标通知书或其所述有关文件的要求安排一切有关执行即完成本工程的工作。若我司借故正式合同尚未签署而暂缓或不执行本工程或本文的承诺, 否则发包方可无条件中止已签署之中标通知书。 8 在签署中标通知书而正式合同尚未签署前,我司不会擅自改变原投标所报的技术方案或承诺,否则发包方可无条件中止已签署之中标通知书。 9 若我司在投标期间没有书面提出与招标文件及其修正内容不符的技术差异说明,则我公司会严格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