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听劝告的; (三)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的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四)遗失重要公文、物品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五)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单位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即构成严重违反社内规章制度,出版社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二)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三)直接触犯《劳动合同法》辞退条款者; (四)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 泄露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出版社正在开发的技术、软件、内容、客户资料等据为己有或泄露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出版社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六) 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邮件)公司文件的。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未有明确规定,而出版社另有文件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如果涉及到本办法与其规定有抵触的,以有利于员工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惩罚程序对员工处分一般由责任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社委会决定后执行。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社内公示,同时记入本人档案。第二十四条惩罚申诉员工对各种惩罚处分有申诉的权利。员工对处分不服的,可在公示之日起 3 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立即组织调查,并于7日内处置完成,上报社委会,并将结果告知员工本人。但在出版社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 2016 年2月26日起生效,之前颁布的出版社表彰奖励管理相关制度自即日起废止。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01 6年2月26日拟文部门:人力资源部会签部门:财务部、总编室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 6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