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年财政部颁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其中对内部控制作了明确的规定, 这一阶段开始把控制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会计制度、控制程序一起纳入内部控制结构之中, 并且不再区分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财政部发布了《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对内部控制作出了权威性解释, 这是我国现代第一个关于内部控制的行政规定,它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现代内部控制建设拉开了序幕。 1999 年修订的《会计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出原则性要求, 财政部随即连续制定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7 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2001 年6 月财政部发布的《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 试行)》, 明确了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要求,以及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要求。上述两个《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发布, 为我国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的理论与制度建设, 树立了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里程碑, 同时也标志着我国会计法规建设进入到一个更新、更高的新境界。 2006 年,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这是我国第一个全面风险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意味着中国走上了风险管理的中心舞台。 2008 年,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门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规范》自 2009 年7月1 日起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规范》的发布, 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五部委联合并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包括 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连同此前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现在的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起来了。初次出现开始建设里程碑重要伊始全面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