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Р第三部分专用条件Р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监理规范》。国家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本工程相关规范和设计文件。依法成立的有关施工合同和协议,及地方法规法章。Р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Р 施工阶段的监理、四控制(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二管理(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Р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工作协调。Р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Р及时提供:①项目批文Р ②地勘及设计文件Р ③招投标文件Р ④与工程有关的合同。Р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___7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Р面答复。Р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 _。Р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 Р 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___/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Р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Р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Р 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Р 包干价格,不作调整。Р 第四十双方同意用__人民币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汇率计付。Р 第四十一条奖励办法:Р 包干价,无奖励。Р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Р 附加条款:监理单位向业主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和监理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