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可抗力Р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妨碍或迟延本合同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而该方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指明不可抗事件,并提出其合理范围内可以提出的证据,以及说明估计妨碍或迟延履行义务的情况将持续的时间,履行或准时履行义务。Р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妨碍或延迟本合同乙方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超过三个月,双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对方立即终止本合同。Р在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Р(1)、群众骚乱、暴乱、外国入侵、战争威胁或备战状态;Р(2)、火灾、爆炸、风暴、水灾、地震、地陷、疫症和其他自然灾害;Р(3)、对方的正常运作加诸的政治干扰。Р十五、条款可分割性Р 如有司法等其它有机关宣布本合同的某条款所属于无效、非法或不能强制执行,甲乙双方需对该条款做出合理修订,使不属于非法的双方意向得到实现,亦可选择将有上述情况之条款从本合同分割,而在该情况下,本合同其余条款仍维持全面有效。Р十六、独立订约身份Р 本合同双方并非合伙人,亦非合营伙伴及关联企业。Р十七、通知Р 合同规定或上述一方发给另一方的各种通知,均需写作书面,按对方的主要营业地址发给对方,或按双方依本条规定方式通知之另一通讯地址发给对方。Р十八、全部合约Р本合同已构成合同双方之间的全部注解,即使先前或近期双方之间另有合同或一方做出过任何说明,保证凡在合约内述明的,一概被本合同取代。Р十九、合同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能达到共识时,原告方可向乙方法院诉讼解决。Р二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二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Р二十二、本合同为主合同,附件同主合同同样有效。Р 附件目录:Р 1、《成品质量标准》;Р 2、甲方授权贴牌的包装标识法律文书Р 3、合同附件。Р 甲方(盖章): 甲方(盖章):Р 甲方法人代表: 甲方法人代表: Р 甲方委托代理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Р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