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企业法律顾问:强制执行程序(3)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13KB

文档介绍
Р Р  导致执行终结的缘由有:Р  ①申请人撤消申请Р  ②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消Р  ③作为被申请执行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担当人Р  ④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Р  ⑤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归还,无收入来源,又丢失劳动力量Р  ⑥人民法院认为的其他情形Р  2、 执行回转Р  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完毕后,因执行依据经过法定程序被撤消,以至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将取得的财产局部或全部退还给原来的被申请执行人,恢复至执行程序开头前的状态的情形。Р  执行回转应当具备的条件:Р  第一, 原生效法律文书已被人民法院根据执行程序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已终结Р  其次, 原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被依法撤消Р  第三, 依据新作出的法律文书,已经被执行的财产应当返还Р  (八)执行期限和执行监视Р  1、执行期限Р  人民发芽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结案。РР Р РР  2、执行监视来源:Р  执行监视,是指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因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患病侵害时,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由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存在的问题进展监视的一种程序制度。Р  例题:以下关于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的表达中,正确的有( )。Р  A.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时应当适用执行终结Р  B.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时应当适用执行终结Р  C.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时应当适用执行中止Р  D.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归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丢失劳动力量时应当适用执行中止Р  答案:BC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