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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的相关会计处理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13KB

文档介绍
入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清算损益”科目,按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等科目;转让相关资产应交纳的有关税费,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 Р 7、对企业欠税 Р 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乐观清缴欠税。破产企业财产的清偿挨次为:破产费用-职工安置费-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所欠税款-破产债权。 Р 8、预提所得税 Р 预提所得税以实际收益人为纳税人,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支付人从每次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所以,纳税人在计算出应支付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时,按应支付全额借记“利润安排”、“财务费用”、“治理费用”等有关账户,按应支付全额扣除预提所得税后的余额贷记“应付利润”、“预提费用”、“其他应付款”等账户,按应扣缴的预提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实际支付各项费用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Р 9、计算应交所得税和缴纳所得税 Р (1)对清算所得计算应缴所得税和缴纳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РРР Р Р 借:所得税 Р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Р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Р   贷:银行存款 Р (2)将所得税结转清算所得时,编制会计分录 Р 借:清算所得 Р   贷:所得税 Р 10、企业破产宣告后的处理 Р 企业破产宣告终止之日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同时,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交回已领购尚未用完的发票和发票领购簿及税务机关发给的一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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