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房住宅小区,11019年竣工交付使 用,并由我局委托市城建房产管理公司实施物业管理。为加强该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创造 良好的居住环境,同时,将我市的物业管理竞争机制引向深入,经研究,决定采用向社会公 开招标的方式,重新选聘该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Р 一、成立鹿丹村物业管理招标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孙大海,市住宅局局长 副组长:董日臣,市住宅局副局长 肖锦彬,市城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刘新云,市住宅局管理监察处处长 张 跃 市住宅局经营处处长 廖育辉 市住宅局计财处处长 蔡金尤 罗湖区住宅局局长 董梦田 市城建房产管理公司总经理招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标的日常工作,由刘新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住宅局管理监察处(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402室)。联系电话:3210159,3202778转8 РРРРРРРРРРРРРР 418、8419 联系人:张玉亭、陈军军。 Р 二、标的:鹿丹村的一体化物业管理。 Р 三、招标对象:在深圳市注册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 Р 四、投标、开标有关事宜: Р 1、在广州市注册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均可于11月8日前到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交审)、投标申请书及公司物业管理情况介绍等资料。 Р 2、招标领导小组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质审查,选择确定三家以上管理力量雄厚、经验丰富水平高、信誉好的物业管理公司参加投标,于11月12日书面通知各参加投标单位。未被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另行通知。 Р 3、各参加投标单位根据本文件及附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标书,密封后在11月29日前送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Р 4、评标委员会将由招标领导小组聘请物业管理行业有关专家组成。 Р 5、由评标委员会采用会议形式开标、定标。(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