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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部制的优缺点-浅析事业部制财务管理体制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2、集中投资权Р  集团公司统一投资决策,集团内部全部的对外投资,可实行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投资决策权属母公司。Р  3、集中担保和资金调配权Р  大额资金拨付严格监督,建立审批手续。集团内部全部资金应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通过资金结算中心对内部各单位统一结算和收付;各二级单位在资金结算中心开立内部结算账户,并执行资金的有偿占用;各事业部不得以集团名义供应对外担保。Р  4、集中收益安排权Р  收益安排影响到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由集团总部统一行使收益安排权。一方面,各事业部必需刚好、真实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另一方面,在杜绝相互侵占的基础上,按贡献与收益大小安排。Р  5、集中发票购领和固定资产购置权Р  发票管理也属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集团公司必需集中发票购(领)管理权,各事业部所需发票应刚好到集团财务部领取。РР Р РР  6、分散经营自主权、人力资源管理权Р  集团总部只负责各事业部一把手的聘用。其他管理人员的任用由各事业部经理全面负责。但事业部的财务主管必需报经集团财务部批准后才能任免,属于集团财务部派出人员,其工资由集团财务部核定,并与其所在事业部的效益考核相挂钩。年终考核时,由集团财务部在听取事业部汇报的基础上,负责对外派财务主管进行工作业绩考核。Р  7、适度分散费用开支审批权Р  所谓适度分散就是各事业部必需遵循集团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而且其范围只能限定在本年度预算之内。在详细操作上,各种用于公司经营管理的合理费用开支,必需经由各事业部的财务主管审核,方能报销。为刚好沟通信息,实施有效限制,集团公司可以实行财务月度例会制度。由财务部负责人主持,负责总结和布置集团公司财务工作。本地财务主管必需参与,异地可通过书面形式电传例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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