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文艺成果奖励等制度,积极营造文艺人才成长环境,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端文艺人才和专业骨干。设立“东莞文艺终身成就奖”,评选“东莞市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增强广大文艺工作者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强化基层文艺队伍和民间文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文艺类专业,多渠道培养文艺人才。Р2、打造文艺精品佳作。加强原创性作品的创作生产,实施东莞历史人文创作工程,推动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改革开放题材、现代生活题材、华侨题材、新莞人题材等作品的创作。完善文艺精品创作激励机制,坚持扶优、扶强、扶特,优先扶持反映东莞地方特色、具有示范性、导向性、影响力的重点文艺项目,重奖优秀文艺作品,力争每年推出若干部在省内国内有影响力的、叫好又叫座的精品佳作。参照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设立东莞文学艺术奖,完善东莞文艺评奖机制,重奖优秀文艺作品。学习借鉴先进的文艺生产模式,加强地区合作交流,着力推进文艺作品内容、形式、风格、流派的全面创新,建立完善文艺精品工程立项、招标、签约制度,与国内外知名艺术团体、艺术人才和艺术机构合作,推出一批具有国内一流水准的文艺精品。Р3、构建文艺创作平台。加快中国松雷东莞音乐剧团、“东八区”东莞(塘厦)音乐创意园区以及各文艺创作基地的建设,加强中国(东莞)文艺家之家和“中国作家第一村”的建设。鼓励各镇(街)与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合作,兴建特色鲜明的艺术园区。采用政府定制采购、项目招标、成果引入等形式,开办一流专业文艺院团,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开办各具特色的艺术团(队)。发挥文联、文学艺术院、各文艺家协会在文艺创作中的主阵地作用,推动文艺创作繁荣,积极开展文艺评论,加强对文艺理论和文艺现象的研究,促进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及水平提高。办好东莞国际音乐剧节、岭南美术节、东莞国际粤剧节,使之成为立足东莞、面向广东、影响全国的文艺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