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病 种不同而定。Рb主要诊断以症状、体 征待查代替诊断,扣2 分РC非执业医师写入院 记录,无执业医师修 正、签名的超扣10分。Р病Р程Р记Р录Р首Р次Р病Р程Р记Р录Р5Р1)?入院病史、体检及辅助检查归纳Р重点突出,逻辑性强。(1分)Р2)?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合理。(1 分)Р3)?病情评估切合实际、问题小结简 洁全面、康复目标具体可行。Рa如书写内容与住院 志有严重不一致者扣Р2分Рb非执业医师书写,此 项不得分,扣5分Рc鉴别诊断2-3个РРРРР4)?诊断、诊疗计划具体明确(1分)Р5)?康复计划全面具体。(1分)Р6 )首次病程记录患者入院8h内完 成。(1分)Р7)必须由执业医师书写。Рd诊疗计划不全或不Р具体扣1分РР上 级 医 师 查 房Р6Р1)主管医生对新病人、疑难病人及 时查房。(2分)Р2 )主治医生首次查房于患者入院48 小时内完成。(1分)Р3)?每周必须有一次副高以上医生(或 科主任)查房(1分)Р4)?查房诊疗意见明确、具体,副高 以上医生查房应有诊治分析(尤其首 次),诊断未明应有鉴别分析、处理 方案(2分)Рa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未标示或未签名各扣 0・5分,扣至1.5分止 b副高以上查房无诊 治分析扣1分,不明确 或太简单扣0.5分 c上级医师签字如为 他人冒签,发现一处超 扣5分Рd危重患者缺上级医 生查房记录或请示、汇 报记录,超扣10分 e疑难患者缺上级医 生查房、科室讨论记 录,超扣10分Р备注:1、本表依据卫生部规范制订。2、标准总分为100分;甲级》90分, 乙级》75分,丙级〈75分。3、对病历书写中严重不符合规范处,而本检查未 能涉及的,可说明理由直接扣分。适用于三、二级各等级医院,专科医院参 照执行。4、另自订病历书写规范不予承认;与本表不一,按本表要求评。5、 电子病历应符合本规范内容。6、按标准与评分说明评分。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