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的法官,但是国会立法授权,当上诉要求有压力时,传唤地方法官临时出庭。近年来,随着联邦上诉案件的持续激增,山两个巡冋法官和一个地方法官组成的上诉法庭共同听取和决定联邦上诉变得很平常。(3)?美国高级法院§比关于最高院,最需要记住和掌握的一点即是,它作为司法系统内的终审法院,在它依据事实作出判决和裁定后,仅仅有一小部分案件能获得重审。当法院判决是冤枉她的时候,一个失望的起诉者是不能仅仅通过主张抗议来保证最高法院行使重审的权利,不管她的理山是多么的合理。基于联邦法律,她首先应以自己的案件事实向最高法院说明是多么的重要,从而使得最高法院值得考虑她的请求。在大多数案件中,联邦最高法院和州上诉法院的再审权利來自于调卷令,而调卷令的同意与否是最高院根据国会立法而授权的广泛的自山裁嚴权。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四个或九个中的多数法宫投栗决定,也就是说,可以重新审理这一案件,那么垠高院会签发调卷令,如果申请调卷令被拒绝,当大多数最高院的法官不同意时,联邦上诉法院或州上诉法院的判决代表了争议案件最官方的观点。§19重要的是要明白,最高法院拒绝了一•份调卷令的请愿书,并不一•定意味着最高法院核准的理论或上诉法院或其他法院的审杏要求达到的结果。调卷令的拒绝意味着大法官不认为案子所涉及的问题足够重要,为了联邦法律的良好发展而需要引起最高法院的注意。一个健全的政策成为最高法院自山裁量上诉管辖权的基础:如果在所有的案子中都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法院将淹没在普通的上诉中而无法全面血审慎地考虑那些重大的案子,它必须以联邦制度的裁决者、宪法自山的权威监护人和持续的实质正义的垠终的监督者或者美国法院中普通法的执行者來作出垠终决定。垠近一年的记录表明在何种程度上最高法院的调卷令的程序行使其酌情权,其裁决的工作量保持在可控的范围内:在1994年10月的任期,最高法院2,185请愿为调卷令,但只授予83(小于4%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