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的要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1、?政府职能转变取得突破性进展。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基本实现,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大幅减少。政府职责体系更加健全,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加强。公共资源更多的向民生领域倾斜,初步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2、?各级政府机构改革继续深化。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大部门制稳步推进,职责分工和部门责任更加明确,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行政层级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府机构改革成果切实巩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3、?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2012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2013年内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划分类别工作;2015年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为2020年全面完成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4、?机构编制管理得到规范和加强。“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部门领导职数设置更加规范。跨层级、跨系统、跨行业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理念、手段、方式方法不断创新,破解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取得新进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5、?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机构编制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机构编制标准体系逐步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