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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法考题库(左宁老师)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58 |  大小:239KB

文档介绍
意见,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或者地方人民法院办公场所进行。辩护律师可以携律师助理参加。当面听取意见的人员应当核实辩护律师和律师助理的身份。”可见,乙可以携带律师助理参加,D正确。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D。14、甲因盗窃罪被某县人民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甲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判决随后生效。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A.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现甲案确有错误启动再审,应当指令某县人民法院之外的其他下级法院再审,如果由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某县人民法院再审B.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现甲案确有错误并决定提审,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C.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现甲案确有错误并决定提审,某县检察院和某市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D.若某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法院再审抗诉,若某市检察院在开庭审理前撤回抗诉的,某市中级法院应当裁定准许您未做该题   正确答案:C   得 分:0 分解析:《刑诉法》第244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A正确。《刑诉法》第245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B正确。C错误,某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没有资格出庭。《高法解释》第38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人民检察院在开庭审理前撤回抗诉的,应当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接到出庭通知后不派员出庭,且未说明原因的,可以裁定按撤回抗诉处理,并通知诉讼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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