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刑事诉讼法》第193条第1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第192条第3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最高法解释》第208条规定:“强制证人出庭的,应当由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可见,《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鉴定人强制出庭义务,18.关于第二审中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的下列说法,哪个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在第一审程序中未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申请的,第二审法院应当审查B、第一审宣判后,李某提出上诉,对第一审法院有关李某的供述的合法性的审查、调查结论提出异议的,第二审法院应当审查C、若第一审法院对李某排除非法供述的申请未予审查,并以该供述作为定案根据,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申请的,则第二审法院应当审查D、若检察院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出示证据证明李某供述的合法性,第一审法院依法排除李某的供述的,检察院在第二审程序中均不得出示之前未出示的证据>>>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6章>第3节>第二审程序的审理B:【答案】.【解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申请的,应当说明理由。第二审法院应当审查。因此A选项表述错误。检察院、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抗诉、上诉,对第一审法院有关证据收集合法性的审查、调查结论提出异议的,第二审法院应当审查。因此B选项表述正确。第一审法院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未予审查,并以有关证据作为定案根据,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第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因此C选项表述错误。检察院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出示证据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第一审法院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