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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5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67 |  大小:36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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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本题考核立案管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和民主权利的非法拘禁案件也属于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因此,在本案中,刘某涉嫌的贪污贿赂案件、刘某与苏某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件,都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不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8、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某在最后陈述时,以审判长数次打断其发言为理由申请更换审判长。对于这一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赵某的申请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B、赵某在法庭调查前没有申请回避,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C、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在决定作出后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D、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回避制度。《刑诉解释》第3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29、鲁某与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沈律师为鲁某担任辩护人。案件判决生效三年后,洪某被抓获并被起诉。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洪某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B、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C、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辩护人。《刑诉解释》第38条第2款规定,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本案中,鲁某与洪某属于同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沈律师已经担任了鲁某的辩护人,则不得再担任洪某的辩护人。30、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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