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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论文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133KB

文档介绍
要求和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对所承包施工的工程合同以内工程质量缺陷的出现时,在保修期内所应承担维修的义务与责任。保修义务既受工程成品先天的质量水平的影响,也受到业主使用建筑物当、否的关联。先天质量缺陷对建筑物而言:一般不允许其质量缺陷的存在,工程成品质量的合格率必须是100%,这就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质量可能存在的内伤(没有按国家规定的施工标准验收、办理监督手续者除外),由于用户使用中维护或者使用不当,后天产生(或暴露出来)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也免不去承担工程维修的义务。根据工程管理的本质,建筑产品合理计价与施工企业的利益都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维护施工企业正常发展,维护建筑施工经营秩序的必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部门、建设单位与工程承包企业都必须正确理解、分析、应对的必然课题。一定要从根本上加以解决。4结论工程建设企业,在长期的工程建设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实际管理经验,但怎样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是质量管理人员面临的共同难题。建筑工程质量的形成是一个有序的系统过程,它涉及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高质量的工程产品是上述各方协同工作的结果。本文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知识,从质量、质量管理的定义入手,采用调查研究、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法,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了较全面深入、系统的研究,分析了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提出对建筑工程质量应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即全过程质量管理。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没有质量就没有一切。参考文献:[1]王晓平,崔冠杰.国大型工程管理[M].: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7  [2]王胜万.三峡工程投资管理模式改革的实践[J].中国投资与建设.2007.6  [3]马纯杰.建筑工程程管理.: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 [4]戚振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1 [5]李建伟,李伟,等.土木工程项目管理,:同济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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