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浅谈职务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70KB

文档介绍
证的收集由于职务犯罪的特殊性,这类犯罪很少留下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和视听资料类的原始证据,但物证、书证较多,一般都有大量的书而资料可查,如单位的账冃记录、票据、研究涉案事项的会议纪要、银行流水、贿赂犯罪案件中的贿赂实物等等。物证用物品的外部形态、特征、质量、规格、数量等证明案件事实;书证则以物品记载的文字、符合或图画等所表现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它们虽然都是间接证据,但能较客观、全而地反映行为人的作案手段、犯罪数额,是令犯罪分子认罪伏法的最强有力的工具。在司法实践中,物证、书证的收集一般把握如下原则和方法:1、?明确收集的程序和手段。比如是采取勘验、检查还是搜查的方式来提取、扣押物证、书证。2、?尽量收集提取物证、书证的原物(件)。如果原物(件)因为客观因素无法提取的,要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依法收集调取物证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对相符后,要在复制件上面详细注明提取经过、原物(件)存放处以及提取人签名,并由提取人签名或者加盖印章。3、?审查收集提取的物证、书证是否有遗漏、与案件的关联性以及是否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等固定证据工作。在诉讼过程中,很多时候是使用复印件来作为证实犯罪的证据的。在制作此类复印件时,首先要完整的复印材料,对于材料中出现的空白页,一般要注明原件第几页至第几页为空白页;原始凭证中凭证页和粘贴的票据,也要复制完整,如果在同一凭证中存有跟案件无关的票据,可以附页说明;复印不全或者不清的文字内容,提取人应该参照原件手工复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添加的部分要加盖被提取单位印章证实无误。此外,无论是言词证据还是物证、书证,我们既要收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利的证据,也要收集对其有利的证据。对那些将直接影响到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有利证据,要全面收集,补强相关证据的证明力,做好充分的准备,以应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和法官对所收集证据存在瑕疵的质疑。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