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生活、劳动情况等方面的内容,从中发现其思想动向,这样也会在这些罪犯思想上造成干警注意和关心他的印象,增加了罪犯对生活的希望感。而不是等到罪犯出了问题再和他谈话;对于发现有危险倾向的服刑人员,就必须立即抽出一定时间,无论该犯处于多么重要的劳动岗位,都要立即进行个别谈话教育,解决其实际问题,以缓解其精神压力,防止他们由于思想压力过重而发生问题。(七)落实好其它监管制度要使罪犯遵守各项监规纪律,落实好规范化管理,特别是在“包夹”、“三互小组”制度上,一定要加强管理,严禁罪犯单独行动,从许多罪犯自杀成功的案例来看,都是罪犯单独行动,在隐蔽地点实施自杀的;从另一方面讲,罪犯生活在集体中,也会转移他们的思想集中点,使他们的精神压力得到缓解,所以落实各项监规纪律是防止罪犯自杀的有力保障。[6](八)提高警察处理危机的能力在所有防控措施中,人防是最有效的预防。预防罪犯自杀必须依靠警察的力量,罪犯只能起辅助作用。加强警察责任心教育,必须在广大警察中长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的教育。特别是“三大现场”带班警察的责任心对防控罪犯自杀非常重要。警察责任心强,则隐患漏洞就少,即使罪犯想自杀也没有机会,即使实施了也会被及时发现。训练警察应对危机的能力,提高防控、处突技巧。建议编制警察训练手册,其内容应该包括辨识罪犯自杀倾向的方法,甄别排查的程序,甄别排查的期间,归类分级的方法,化解罪犯心理矛盾冲突的方法,处理自杀危机的方法与程序,急救治疗的操作规范。(九)加强防控罪犯自杀的理论研究经验来自于每一个具体案例。每一个罪犯自杀死亡的教训都为我们有效防控罪犯自杀死亡提供了经验。要全面分析罪犯自杀死亡个案,从中找出应当引以为戒的教训,归纳上升到理论高度,进而转化为防控罪犯自杀死亡的办法、规定,成为经常性工作机制。应将此作为一个课题进行专题研究,深刻分析自杀原因,找准预防自杀的隐患,突出超前防范对策,拿出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