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认真答试卷,展示一个真实的自我。三、监考人员守则1、充分认识考试意义及其严肃性,认真学习考务要求,做好监考准备工作。2、严格遵守考试期间作息制度,不迟到、早退、中离,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请假一律经校长同意并到教导处作好监考任务安排。3、开考前15分钟(第一场20分钟),主监考教师要按时开门,认真组织考生入场,做好清场工作,强调考试相关要求,对学生紧张的情绪进行正确的引导。4、副监考人员要按时领取试卷,认真检查试卷,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到教导处协调处理。5、开考前负责核对考生的考场及座位号,如有不符要及时与巡考人员联系,以便进一步核实。6、检查学生姓名、班级等栏目是否填写和填写是否正确。7、监考人员要认真监考,二人以上监考者要做到有坐有立,有前有后,适当巡走。8、严格执行有关考纪规定,及时处理学生违纪行为并按规定作好记录,遇有严重情形及时报学校处理。9、监考教师维护好考场秩序,禁止除主考、副主考和巡考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认真做好考场统计和记录工作。10、严格遵守信号,按时发卷,按时准答,按时提示时间,不提前,不拖后,不乱讲乱说。考试结束后,认真按考号拾取试卷,不颠倒,不乱号,不遗漏;严格检查,认真装订和密封。11、关心爱护学生。不与学生交谈,不粗声暴语恐吓学生,不体罚学生。及时发现并处理好考试中生病学生。12、不谈笑,不吸烟,不读书看报,不吃零食,不监守自盗,不袒护、支持、协同考生作弊,不做其他任何形式的营私舞弊。13、组织学生有秩序退出考场,清理考场,关好门窗上好锁。四、阅卷工作规定1、按教务处教师阅卷工作安排,考试结束后由阅卷组长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分好工,划分责任。2、核定和统一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3、阅卷要做到规范,符号、评分准确,不错批、漏批,统分、抄分准确。4、阅卷完毕,阅卷组长将各科成绩交班主任,班主任审定并登记好班级成绩总表,在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