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生活老师报告,并签字。 (2)建立晚寝出勤抽查制度。生活老师、年段值日老师对所负责楼层学生晚寝出勤情况在各室长报告的基础上,随机抽查至少3到5个宿舍,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建立晚寝出勤全面检查制度。除每周六晚必查之外,每个星期由政教处或年段另随机安排一次,组织班主任、年段长、男生活老师、女生活老师对住宿生晚寝出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旷缺的学生由值日教师立即报告班主任处理。并由班主任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或反馈相关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班主任或生活教师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领导。 6.周末学生出勤:具体见《丽水文元高级中学关于加强周末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班主任每周要把学生出勤情况统计在《学生出勤每周报告单》上(学生出勤每周报告单附后),并于周日晚自习第一节下课后交年段长,再由年段长于次日(周一上午)统一交教务处。 (二)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 1.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常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2.学生有事不能按时上学,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学生如因生病或有事等原因无法上课(包括晚自习)或在校住宿需离校,事前须应向班主任请假,请假必须有书面请假条(请假条要写明请假事由、去向、联系人、联系电话、去回时间),并经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审批并签名方可生效。请假条须写一式两份,一份交班级,一份交门卫处登记保存。同时班主任老师要和家长联系说明情况,最好能让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以免中途出现学生以外伤害事故。3.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核实批准;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一天以上二天以内由班主任核实年段长批准;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二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核实下年段行政批准;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班主任核实教务处批准;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核实分管校长批准。请假单由班主任保管,每周低移交政教处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