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柯式四级评估模式的真实功能实际上“四级评估模式”只是道出了技术手段,但缺乏足够的结构性、实践性,没有揭示出管理功能和层级,也没有将评估活动进行分解。确切地说,4R培训评估模式只是以“被培训者”为评估对象,这显然只是定位于培训教学评估中层面,并且只是一个方面而已。培训管理可以分为四个层面,策略层面、运作层面、项目层面、教学层面。培训教学是最底层面的培训活动,所谓“教学”就是教和学,执行主体是讲师、学员和培训管理者。因此,以培训学员为对象的评估仅仅是培训教学评估中的一个环节或一个方面。三、柯式四级评估模式的自身缺陷 4R培训评估模式的客观上的低定位实际上是由于其固有的缺陷。就算是发展了Level4成果评估(Result)和Level5.投资报酬率评估(ROI),也难以改变其落后的本质,反倒有点逻辑混乱的印象。为什么呢?我们来看一下其天生缺陷在哪里。 1、定位模糊模式创立者应该不会将培训等同于授课。那么可以相信,4R培训评估模式创建应该是为解决所有培训活动的评估任务。但相对于其自身的技术能力,这个定位已经明显偏高。于是也才有了L5等继承与发展。 2、教学概念不清从技术能力上来讲,4R评估模式能解决培训教学评估的全部吗?答案是否定的。什么是教学?这个活动有四个子活动即教、学、教学,那么培训教学评估应该是对某个特定教学全过程的评估,包括讲师、学员、培训现场及教学效果评估。显然,4R评估模式只是完成了其中四分之一的工作。 3、评估主客体混淆什么是教学?这个活动有四个子活动即教、学、教学,那么,培训教学评估就应该对所有的要素、过程、结果进行评估。教,讲师作为评估客体,学员意见调查可作为方法;学,学员作为评估客体,反应评估、学习评估可以作为方法;过程就是组织管理,可以调查学员、讲师、管理员评估作为方法;教学结果,那么就可以将学员改进作为评估对象,注意不是学员个人,方法是行为或成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