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丽水市中小学名校长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1、教育思想不端正,过分强调应试教育的。2、二年内乱招生,乱收费被查实的。3、有悖师德形象。五、评选推荐办法1、市名校长评选,采取教师推荐、个人自荐和学校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公示栏公示申报表3天,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推荐出2-3名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局。2、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能力考核,结合评选条件,注重办学实绩和科研实绩。经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市名校长。五、考核管理1、市名校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内享受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同等待遇,任期满须重新考核、确认。2、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优先为名校长提供进修机会,组织赴外地参观考察,不断补充和拓展他们的知识领域,掌握教育发展新动态、新理念,增强办学的前瞻性。3、建立定期考核,科学评估和动态管理的机制,建立考绩档案,对离开校长岗位的或出现有损该称号形象的,经审核不符合此称号的,县(市、区)教育局提出报告,由市教育局撤销其名校长称号,并发文公布,相应待遇从发文下月起即行终止。六、推荐评选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1、《丽水市中小学名校长评选推荐表》一式五份。2、本人述职材料一式五份(重点突出自己的教育理念、办学思路、管理经验、工作实绩等,字数1500字左右)。3、教师职务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校长上岗证书、任命文件及其他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4、近5年内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著、译文、译著原件或复印件。5、丽水市名校长民主推荐汇总表及年度考核优秀证明。七、名校长必须承担的相应职责和义务1、名校长周任教课时应达到3节以上。2、每年写出一篇以上管理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3、作为主要承担者,开展一个市级以上教育课题研究并获奖。4、任期内在县级以上范围开一次以上教育管理专题讲座或论坛,帮扶结对一所薄弱学校。本试行办法解释权属丽水市教育局,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