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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我县的实施与作用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62KB

文档介绍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也是改革的受益者和操作者,一定要尊重林农的意愿,更多地听取老百姓的意见,让林农明白改革的政策、内容、方法,使林农对改革的方案、过程、结果满意。一定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把改不改、何时改、怎样改等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交给群众,做到发挥民智、符合民心、体现民意,决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强迫命令、强制推行,让林农真正当家作主。3.4、?要确保改革规范有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始终把依法操作作为基本准则,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森林法》等法律规定。改革的政策、内容、方法、程序要与法律保持一致,确保改革的各项工作扎实到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改革方案必须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同意,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同时,要处理好历史和现实的关系。对已经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完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流转的期限过长、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的“三过"集体林地,改革时要认真研究、认真解决,可以采取期权分山、利益调整等方法,合理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3.5、要确保改革符合实际。各乡镇、各村的自然条件不同,社情林情各异,改革必须从实际出发,进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要允许存在差异性和多样性,决不能强求一律,搞“一刀切”。要尊重客观,注重实效,科学确定改革方案、制定政策措施,避免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扎实稳妥地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避免追求速度而忽视质量,影响改革成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没有固定的模式,需要大胆实践,积极创新,改革应围绕“为什么要改革,怎样改革”这样的问题开展工作,以林农得实惠为最终目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在林权制度改革上进行有益探索,从而有效地促进林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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