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2、收益分配原则。实行股份合作社改革后,存量的土地和山林如部分或全部被征用,仍然按永嘉县农村土地征用后货币资产处置办法执行,货币资产处置后的盈余部分纳入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积公益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社和股东的三者关系,编制财务决算,搞好收益分配(土地征用款和上级专项拨款不列入分配)。社员福利、医疗保险及救助、经营性支出均在收益分配前列支。经营性净收入原则上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Р①提取公积公益金和福利费不少于30%; Р②股东红利分配不超过70%(具体分配到人的红利与今后本村计划生育奖惩政策挂钩)。Р本社的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或者转增资本,公益金主要用于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福利费主要用于本社各项福利性支出。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报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Р八、组织机构Р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明确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管理机构。Р1、设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第一届股东代表由原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社员代表)直接过渡,董事会经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机构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保持一致。Р2、建立股东(代表)大会制度,股东(代表)大会一般一年一次,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重大投资决策、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须经大会讨论决定。Р3、董事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股东(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股东履行监督,检查董事会工作。董事会和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在董事会中产生,董事长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法人代表。董事会和监事会互不兼任。可连选连任。Р Р以上实施方案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报 镇(街)办事处核准后方可实施。Р Р Р Р Р 镇(街) 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制工作小组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