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中医药服务。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运用简、便、廉、验的中医药诊疗技术防治疾病,提倡用中药(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和草药)、针灸、推拿、拔火罐、刮疔、敷贴、熏洗和穴位注射等中医特色治疗方法。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立中医科(诊室)及中草药房,配备中医药诊疗设备及300种以上的中药饮片和250种以上中成药。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一名中医师或中西医结合医师,药柜配备一定数量的饮片和中成药,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三)扩大中医中药的社会影响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树立中医药的临床地位,提高中医药医疗水平,加强中医药知识的普及和中医适宜诊疗技术的推广;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救治能力。(四)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在职中医药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岗位培训,扩大再教育的覆盖面。有针对性的对新毕业中医药人员、在职中医师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三个层次的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我区中医药人员水平。(五)全面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传播弘扬中医药文化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科(中药房)要成为体现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窗口,要在环境、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应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药文化室,介绍中医药发展历史、发展方向、专家文献专著、中医药制剂、中药饮片及标本。1、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保障区政府成立中医药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和成员,以加强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研究中医药发展工作,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政策扶持,将中医药事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为中医药发展提供各项政策保障,中医药经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