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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议事规则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组织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评估,确定投标单位,并按有关规定依照严格的工作程序实施招标;招标工作结束后,受委托的项目负责人与中标单位签订详细的工程施工合同,并责成有关部门或专人配合工程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跟踪管理与监督,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工程进度与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工程竣工后,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国家规定及工程施工合同进行验收,并进行工程决算审计。第六条审查与决策程序(一)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生产计划、投资计划与财务预决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程序进行资金调度、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及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二)按照公司资金、资产与合同管理制度及董事会授权,实施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资金、资产运用与合同的签订等事项。对于超出总经理决策权限内的投资以及其它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需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研究确定后,按审批权限报批。(三)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项目,由该项目负责人将审批事项资料送交总经理。(四)总经理在就比较重大的经营活动做出决策时,应作出必要的决策分析,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应提供相关支持。(五)总经理在进行上述决策时应与公司内部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总经理也可就某些比较重大的决策征求专业机构的咨询意见。四、总经理报告制度第七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长报告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一)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与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二)公司重大合同签订与执行情况;(三)资金运用与盈亏情况;(四)重大投资项目与进展情况;(五)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第八条董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3日内按董事会要求报告工作。五、附则第九条本规则未尽事项按《公司法》、《公司章程》与《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第十条本规则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后同时修改。第十一条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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