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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部分行政执法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114KB

文档介绍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对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二)规章制度建立情况;(三)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和培训等情况;(四)职业病报告情况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检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县卫计委职业病诊断机构对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15%423医疗质量监管【部门规章】《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卫生部令第92号)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行使下列监管职责:(一)对结核病的预防、患者发现、治疗管理、疫情报告及监测等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二)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限期进行改进,依法查处;(三)负责预防与控制结核病的其他监管事项。县卫计委结核病防治机构或g个人对相关单位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管20%324医疗质量监管【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年卫生部令第84号)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估制度。县卫计委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检查25%525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2011年修订)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县卫计委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弃物监督检查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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