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及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号:)于年月日与承租人(身份证号:)签定了房屋租赁协议,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房屋产权证号为,租赁期限年,房屋保证金元,租金按支付,未预付现金。现房屋产权人欲将该房屋抵押给贵行,并通知了承租人。为使双方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上述房屋产权人、承租人特此声明:双方同意将上述房屋抵押给贵行,并承诺自签署本声明之日起严格按上述约定支付和收取租金,即不提前收取租金、不变更租金标准,向贵行提供的租赁协议复印文本真实有效;如果租赁协议到期或变更,必须经贵行书面同意,否则新租赁协议或变更后的租赁协议无效;如果遇贵行处置该房屋,双方承诺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如果我们违反上述声明,愿意承担所有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人(房屋产权人):(房屋租赁方):年月日填写说明:要求抵押人与承租人在租赁协议复印件上签章以确认真实性;本说明书适用于向我行申请二手房按揭、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个人助业贷款;如租赁商铺为同一产权证下抵押房产中的一部分,则须在声明中说明具体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