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及其内容是否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Р第五十条如果发行人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同时查阅发行人设立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关于同意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文件(如有)。查阅该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及历次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出资协议、公司章程、内部决策机构决议文件、评估报告(如有)、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工商登记档案、每年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等,了解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历史沿革,判断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历次变更是否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Р第六章发起人和股东(追溯至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Р第五十一条查阅从发行人设立以来各发起人或股东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公司章程、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等文件,了解主要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企业类型、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情况;并判断各发起人或股东是否依法存续;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发起人(或股东)或进行出资的主体资格。Р第五十二条通过对持股5%以上股东的访谈,查阅工商登记资料,审查发起人或股东是否与实际出资人一致,是否存在委托投资、委托持股或信托关系,判断上述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待定)Р第五十三条通过查阅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验资报告、发起人或者股东的营业执照、章程、相关批准/核准文件,判断发起人或股东的人数、住所、无形资产还有比例限制吗?和货币的出资比例(比例包括: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分期缴付比例、募集设立的、发起人出资比价例)。用于出资资产的种类、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发行人设立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Р第五十四条通过核查各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产权权属证书、相关合同、购买凭证等文件,判断上述资产产权关系是否清晰,发起人将上述资产投入发行人是否存在法律障碍。Р第五十五条若发起人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